住院流程及报销须知
(一)广州市内医院住院:参保学生住院无须办理转诊手续,自行选择,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在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办理住院手续、治疗,达到出院标准→到出院处通过系统结算→交纳个人应交部分费用出院。
特别提醒(1)住院时请先出示社保卡或身份证,告知医保身份。如果对方医疗机构不能受理,可能是该机构没有收治所患疾病的医保资格,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也无法在医保中心报销,住院前请到所住医院的医保办查实相关情况。(2)参保学生如果在广州住院时社保卡丢失,请自行前往发卡银行凭身份证挂失重制社保卡,凭银行开具的回执可以在所住医院按医保结算。因参保人未出示社保卡而发生不能结算的情况,医保中心可以拒绝赔付。
(二)异地住院:寒暑假期间(因病休学)在户籍所在地、实习期间在外地住院可以办理异地就业备案(具体可以通过广州医保或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医保办公室微信公众号相关指引办理),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未备案的学生异地就医按照起付线1000元,统筹部分35%的比例报销。因此,异地就医务必办理备案。备案后可以直接结算,备案后不能直接结算的也可办理零星报销。住院零星报销所须材料:
1.社保卡原件;
2.发票原件(背面签名);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项目2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项目3-4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5.学院出具的休学、请假、放假时间证明(须加盖学院公章);
6.证明原户籍地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学院出具的该生原户籍地(生源地)、监护人工作地的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住院零星费用报销地点:广州市医保服务中心天河分中心(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
广州市医保中心天河分中心对外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咨询电话:12345转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