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况
本说明适用于参保新生在未领到广州市社保卡之前在广州市的社会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发生住院(接种狂犬疫苗)医疗费用,并在学院统一领取到社保卡后办理追溯报销的情况。(学生自行到银行申领的,由银行开具有关证明)
二、流程
新生在领取到广州市社保卡后到学院辅导员处开具追溯报销的证明,然后携带有关材料到天河医保中心报销。
三、天河医保中心地址、电话服务时间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
咨询电话:85584305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所需材料(接种狂犬疫苗报销不需要第4项)
1.社保卡原件;
2.发票原件(背面签名);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项目2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项目3-4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5.学院出具的新生追溯报销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