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情况
本说明适用于参保学生寒暑假(公共节假日)、请假或休学在原户籍地(生源地)、监护人工作地当地医院住院产生费用需报销的情况。
二、流程
学生到学院辅导员处开具加盖了学院公章的有关证明,然后携带有关材料到天河医保中心报销。
三、天河医保中心地址、电话及服务时间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58号天诚广场二楼;
咨询电话:12345转医保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所需材料
1.社保卡原件;
2.发票原件(背面签名);
3.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汇总清单;
4.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
(项目2加盖医疗机构收费业务专用章,项目3-4需加盖医疗机构病历档案管理专用章或医疗机构业务专用章)
5.学院出具的休学、请假、放假时间证明(须加盖学院公章);
6.证明原户籍地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学院出具的该生原户籍地(生源地)、监护人工作地的证明(加盖学院公章)。
五、注意事项
所需材料的第五项、第六项如均为学院开具,可根据情况合并为一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