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计划生育调查函》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处,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信息互联互通,确保我校年度计划生育工作考核达标,现将2017年计划生育函调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函调对象
1、本校已婚男性教职工的配偶(人事关系不在本单位且年龄在49周岁以内)
2、本单位请假15天以上的女性教职工(年龄在49周岁以内)
二、函调要求
1、《计划生育调查函》一式二份,请各单位在6月30日前将调查函的回执栏(发函单位存档)统一交至计生办,数量不够的单位请及时到计生办领取。
2、《计划生育调查函》由各单位办公室主任或兼管计生工作的同志保管,每年函调2次。
三、函调说明
1、配偶工作单位设置有计划生育部门的由单位计划生育部门回函。
2、其他人员由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口计生管理部门回函,或者带身份证到五山街道计生办免费查环查孕。
请各单位落实好此项工作,按规定时间交付函调回执,对不及时交付函调回执的单位将停发当年的计划生育奖励金。
特此通知。
华南农业大学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