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意见
  • 发布时间:2015-07-17
  • 信息来源:华南农业大学校医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卫生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8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提高认识,深入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

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关系国家安全和民族兴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艾滋病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艾滋病疫情快速上升的势头有所减缓。但当前我国艾滋病防治工作面临着一些新情况:部分地区和人群疫情已进入高流行状态,艾滋病传播方式更加隐蔽,性传播已成为主要传播途径,男男性行为传播上升明显,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的人群防控工作难度加大,一些地方对防治艾滋病存在认识和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防治任务仍然十分艰巨。艾滋病流行与人的行为、社会环境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至今世界上还没有治愈艾滋病的药物和预防疫苗,防治艾滋病重在预防。学校是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的重要场所,是向青少年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和技能的有效途径。加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意义重大。目前,一些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预防艾滋病教育存在重视不够,教育面不足、针对性不强、教育效果亟待提高等问题。为此,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一定要从保障学校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维护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大局出发,本着对青少年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认真落实国家现行艾滋病防治政策以及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的相关要求,确保预防艾滋病教育在初中以上各级各类学校全面、深入有效地开展。

二、明确职责,建立推进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机制

各地教育、卫生部门要将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在地方政府及艾滋病预防控制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建立推进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学校艾滋病教育工作。

(一)教育行政部门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争取卫生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共同研究制定推进本地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有效开展的对策与措施;将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及学校年度考核内容;组织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师资培训和教学研究工作;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提供教学资源及经费等;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指导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国家及其相关部门对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的政策要求。

(二)卫生行政部门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作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重点,积极帮助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筹集预防艾滋病教育经费;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定期会商制度,针对当地艾滋病疫情,特别是青少年感染艾滋病的疫情,共同研究制定推进本地区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有效开展的对策与措施;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指导督促行政区域内学校落实国家应对艾滋病流行的政策与措施;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医疗卫生机构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按照当地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协助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师资培训,指导学校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为学校开展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技术服务。

(四)学校

在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支持下,将预防艾滋病教育纳入本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年度考核内容,保障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课时、教学材料、师资与经费,切实落实初中及以上学生学习艾滋病防治知识的规定。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三、明确任务,保障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中等学校,要切实按照国家对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的部署和各项要求,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无偿献血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确保到2015年,100%的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每学年按照规定要求开展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专题教育或宣传教育活动,90%以上的学生掌握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采取切实措施,确保落实初中学段6课时、高中学段4课时的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时间,确保落实高等学校每学年不少于1课时的专题讲座时间,通过专题教育和专题讲座向学生传授预防艾滋病知识和技能。

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宣传教育。学校图书馆或阅览室应根据师生人数配备相应数量的预防艾滋病、远离毒品、无偿献血等相关知识的科普读物,供师生开架阅读或借阅;校园宣传栏中应设有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园地,定期更新内容;校园网中设置相对固定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栏目;校园广播、闭路电视等不定期地宣传预防艾滋病科普知识;通过图书馆(阅览室)、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等宣传平台,全面宣传普及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每年121日“世界艾滋病日”,通过同伴教育、主题班会、绘画、读书活动、知识竞赛、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具有一定规模的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四、分类指导,加大推进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

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在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教育各项措施的基础上,根据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特点及当地艾滋病疫情特点及防控工作需要,加强对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艾滋病防控工作的指导,研究制定符合学校实际的宣传教育策略和干预措施,预防和遏制艾滋病在青少年人群中的传播。

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要通过专题讲座、选修课、网络教育等,全面普及预防艾滋病、禁毒、无偿献血、性与生殖健康等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提高学生自觉规避影响健康的危险行为的能力,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注重教育的普及性,在新生入学体检中要向每一个新生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在入学教育中要开展不少于一课时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医学院校、师范院校要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教育内容纳入相关课程中。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对少数学生中存在的易感染艾滋病的危险行为,要通过健康咨询、同伴教育等形式,加强减低危害知识和措施的宣传教育,有效降低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风险。注重教育的实效性,要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教育等,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充分调动校内各部门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整合宣传部门、教务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共青团组织、校医院、学生社团等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高校艾滋病防控工作。充分调动高校学生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发挥青年志愿者作用,将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纳入学生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鼓励他们参与社区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

五、加强能力建设,提高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效果

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预防艾滋病教师师资培训工作和教学教研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培训工作进行部署并做出统一安排,将艾滋病防治政策和综合防治知识纳入中学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内容,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学校预防艾滋病师资队伍多元化的实际,实行统一规范性培训,培训重点包括:艾滋病防治相关政策、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以生活技能为基础的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方法等。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配合教育部门开展培训工作,协助解决培训所需经费、培训资料和师资。

各级教研部门要把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研究纳入教研工作计划,将对学生的技能培养和行为养成作为预防艾滋病教育的重要内容,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开展以知识传播与技能培养相结合的教学研究工作。要帮助教师根据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需要和要求,创新预防艾滋病教育教学方法,设计适合学生实际的教学活动和案例,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制作教学用多媒体课件,提高预防艾滋病教育的教学质量和效果。

六、加强权益保护,保证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学校教育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卫生、民政等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接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在学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中统筹解决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资助问题,保证不让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因家庭困难上不起学或辍学。通过宣传教育,增进教师对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的了解,通过教师的关爱行动和心理辅导,引导学生平等对待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及时化解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的心理问题和学习困难。利用家长会和“小手拉大手”等形式向家长宣传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国家反歧视相关政策,减少对艾滋病的恐惧和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的歧视。

七、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开展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的执行力

各地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应将预防艾滋病教育落实情况纳入教育、卫生督导评估及有关专项工作检查内容,定期对学校该项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落实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课时或专题讲座、开展师资培训、配备教学材料、开展多种形式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以及提高学校师生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知晓率等工作进行检查与督促,以保证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之后的青少年都掌握必要的预防艾滋病知识。检查结果要及时向受检查地区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反馈,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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